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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週二

舊約 創十四1~十六16 · 新約 太五17~48

第 6 / 365 天 · 約 8 分鐘

舊約創十四1~十六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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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第 14 章

1當暗拉非作示拿王,亞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瑪作以攔王,提達作戈印王的時候,

2他們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

3這五王都在西訂谷會合;西訂谷就是鹽海。

4他們已經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

5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在亞特律‧加寧,殺敗了利乏音人,在哈麥殺敗了蘇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殺敗了以米人,

6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殺敗了何利人,一直殺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

7他們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殺敗了亞瑪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

8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都出來,在西訂谷擺陣,與他們交戰,

9就是與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交戰;乃是四王與五王交戰。

10西訂谷有許多石漆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裡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

11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

12又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

延伸經文 · 創14:1–12 · 4 段

13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裡。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弟兄,曾與亞伯蘭聯盟。

14亞伯蘭聽見他姪兒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15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士革左邊的何把,

16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

延伸經文 · 創14:13–16 · 11 段

17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

18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 神的祭司。

19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賜福與亞伯蘭!

20至高的 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21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

22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耶和華起誓:

23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

24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

延伸經文 · 創14:17–24 · 6 段

創世記 第 15 章

1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

延伸經文 · 創15:1 · 7 段

2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

3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

4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

5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6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7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延伸經文 · 創15:2–7 · 1 段

8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9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10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

11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嚇飛了。

延伸經文 · 創15:8–11 · 2 段

12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13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14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

15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

16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延伸經文 · 創15:12–16 · 7 段

17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延伸經文 · 創15:17 · 1 段

18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

19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20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21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延伸經文 · 創15:18–21 · 2 段

創世記 第 16 章

1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2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是被建立)」。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

3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

延伸經文 · 創16:1–3 · 2 段

4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她見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

5撒萊對亞伯蘭說:「我因你受屈。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

6亞伯蘭對撒萊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她。」撒萊苦待她,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

延伸經文 · 創16:4–6 · 3 段

7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

8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

9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

延伸經文 · 創16:7–9 · 7 段

10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

11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就是神聽見的意思),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

12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

13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 神」。因而說:「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

延伸經文 · 創16:10–13 · 3 段

14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

15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

16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延伸經文 · 創16:14–16 · 3 段

摘要

創世記十四至十六章記述四王與五王交戰,羅得被擄,亞伯蘭率三百一十八人夜襲救回羅得,勝利後向至高神祭司麥基洗德獻十分之一,卻拒絕所多瑪王的財物。隨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應許亞伯蘭後裔如星繁多,並以立約儀式確認賜地之約,預告後裔將寄居受苦四百年後歸回。撒萊因不孕而將使女夏甲給亞伯蘭為妾,夏甲懷孕後輕看主母、逃入曠野,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遇見她,應許她後裔極多,並命她回去順服,夏甲遂生以實瑪利。

反思問題

  1. 亞伯蘭拒絕所多瑪王的財物,表明他不願被人而非神定義為富足。在你的生活中,有哪些來源的好處或利益是你需要分辨、甚至拒絕的,以免模糊了對神供應的信靠?
  2.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當神的應許遲遲未實現時,你如何在等候中持守信心,而非像撒萊一樣用自己的方法去促成結果?
  3. 夏甲在曠野被神看見、被神聽見(庇耳拉海萊、以實瑪利),即使她身處卑微困境。你是否曾在人生低谷中經歷神主動的看顧?這如何影響你對神性情的認識?

新約太五17~48

馬太福音 第 5 章

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8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19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延伸經文 · 太5:17–19 · 1 段

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2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25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

26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27「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28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31「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

3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33「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34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 神的座位;

35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36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37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譯:就是從惡裡出來的)。」

38「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41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43「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44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45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46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47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48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摘要

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宣告祂來不是廢掉律法,乃是成全,並要求門徒的義必須超越文士和法利賽人外在的遵守。祂以六個「你們聽見有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的對比,將律法從外在行為深化到內心動機:不僅不可殺人,連向弟兄動怒也受審判;不僅不可姦淫,動淫念已是犯罪;起誓應以誠實取代,報復應以忍耐和慷慨回應。最終耶穌呼召門徒要愛仇敵、為逼迫者禱告,效法天父的完全,因為神不分好歹地施恩。

反思問題

  1. 耶穌將「不可殺人」延伸到「不可向弟兄動怒」,顯示神看重內心的態度。你目前對誰心中存有怒氣或苦毒?耶穌關於先去和好再來獻禮物的教導,對你有什麼實際的提醒?
  2. 「愛你的仇敵,為那逼迫你的禱告」是極具挑戰的命令。在你的人際關係中,有誰是你覺得難以去愛或為之禱告的?你願意如何踏出第一步?
  3. 耶穌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這標準看似不可能達到。這句話對你而言是壓力還是邀請?它如何驅動你更加倚靠神的恩典而非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