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利一1~三17
書卷介紹:利未記律法書
聖潔的神教導祂的百姓怎樣親近祂,並過聖潔的生活。
利未記記載神在西乃山頒給以色列人的各種條例。書中說明怎樣獻祭、祭司怎樣事奉,以及什麼是潔淨與不潔淨。第 16 章的贖罪日說明罪必須藉著流血才能得到遮蓋。後半部教導百姓在日常生活和節期中活出聖潔,因為神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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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第 1 章
1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
3「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4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
5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
6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
7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
8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火的柴上。
9但燔祭的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10「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
11要把羊宰於壇的北邊,在耶和華面前;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羊血灑在壇的周圍。
12要把燔祭牲切成塊子,連頭和脂油,祭司就要擺在壇上火的柴上;
13但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全然奉獻,燒在壇上。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14「人奉給耶和華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為供物。
15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揪下頭來,把鳥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
16又要把鳥的嗉子和髒物(髒物:或譯翎毛)除掉,丟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
17要拿著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祭司要在壇上、在火的柴上焚燒。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未記 第 2 章
1「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要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
2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裡;祭司就要從細麵中取出一把來,並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後要把所取的這些作為紀念,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3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4「若用爐中烤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餅,或是抹油的無酵薄餅。
5若用鐵鏊上做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
6分成塊子,澆上油;這是素祭。
7若用煎盤做的物為素祭,就要用油與細麵做成。
8要把這些東西做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並奉給祭司,帶到壇前。
9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10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11「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12這些物要獻給耶和華作為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在壇上獻為馨香的祭。
13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 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
14若向耶和華獻初熟之物為素祭,要獻上烘了的禾穗子,就是軋了的新穗子,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
15並要抹上油,加上乳香;這是素祭。
16祭司要把其中作為紀念的,就是一些軋了的禾穗子和一些油,並所有的乳香,都焚燒,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
利未記 第 3 章
1「人獻供物為平安祭(平安:或譯酬恩;下同),若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2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門口。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3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也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
4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5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6「人向耶和華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羊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
7若獻一隻羊羔為供物,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8並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9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處取下,並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
10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11祭司要在壇上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
12「人的供物若是山羊,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13要按手在山羊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14–15又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獻給耶和華為火祭。
16祭司要在壇上焚燒,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華的。
17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摘要
利未記第一至三章記載耶和華在會幕中曉諭摩西關於三種主要祭祀的條例:燔祭(第一章)要求獻上沒有殘疾的牲畜,全然燒在壇上,為獻祭者贖罪,成為馨香的火祭;素祭(第二章)以細麵、油和乳香為供物,不可加酵或蜜,但必須用鹽調和,象徵與神立約的關係;平安祭(第三章)可獻公母牛羊,脂油歸耶和華焚燒,並立下脂油和血永遠不可吃的定例。這些獻祭條例顯示神對敬拜有明確的心意與秩序,人必須按照神所定的方式來親近祂。
反思問題
- 獻祭要求「沒有殘疾」的牲畜,這提醒你在奉獻(時間、金錢、才能)時,是否把最好的獻給神,還是將剩餘的給祂?
- 素祭不可加酵卻必須加鹽,酵代表罪與不潔,鹽代表約的信實——在你與神的關係中,有哪些需要除去的『酵』和需要持守的『鹽』?
- 獻祭者要親自按手在祭牲頭上,這個動作象徵認同與委身。你在信仰生活中,是否親身參與並承擔責任,還是只做旁觀者?
新約太二六57~75
馬太福音 第 26 章
57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
58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裡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
59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
60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
61「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 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
62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
63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 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 神的兒子基督不是?」
64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65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
66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他是該死的。」
67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說:
68「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69彼得在外面院子裡坐著,有一個使女前來,說:「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
70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甚麼!」
71既出去,到了門口,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裡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
72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
73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前來,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
74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
75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
摘要
耶穌被捕後被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面前受審,祭司長和公會蓄意尋找假見證要定祂死罪。面對誣告,耶穌沉默不語,直到大祭司指著永生神要祂起誓,耶穌才宣告自己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預言眾人將看見人子坐在權能者右邊駕雲降臨,公會隨即判祂該死並凌辱祂。與此同時,先前誓言至死不渝的彼得在院子裡三次否認認識耶穌,雞叫之後想起主的預言,出去痛哭悔恨。
反思問題
- 耶穌在受審時選擇沉默,卻在關乎身分的關鍵時刻勇敢宣告真理——你在面對壓力或誤解時,是否能分辨何時沉默、何時為真理發聲?
- 彼得深愛耶穌卻在壓力下三次不認主,這顯示人靠自己的意志力有其極限。你曾在哪些處境中,因恐懼而在信仰上妥協?如何靠神的力量勝過軟弱?
- 彼得否認主後痛哭,顯出真實的悔改之心。當你意識到自己跌倒或犯錯時,你是選擇逃避、自我辯護,還是帶著破碎的心轉向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