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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週一

舊約 民十七1~十九22 · 新約 可十1~31

第 61 / 365 天 · 約 9 分鐘

舊約民十七1~十九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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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第 17 章

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從他們手下取杖,每支派一根;從他們所有的首領,按著支派,共取十二根。你要將各人的名字寫在各人的杖上,

3並要將亞倫的名字寫在利未的杖上,因為各族長必有一根杖。

4你要把這些杖存在會幕內法櫃前,就是我與你們相會之處。

5後來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這樣,我必使以色列人向你們所發的怨言止息,不再達到我耳中。」

6於是摩西曉諭以色列人,他們的首領就把杖交給他,按著支派,每首領一根,共有十二根;亞倫的杖也在其中。

7摩西就把杖存在法櫃的帳幕內,在耶和華面前。

8第二天,摩西進法櫃的帳幕去。誰知利未族亞倫的杖已經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

9摩西就把所有的杖從耶和華面前拿出來,給以色列眾人看;他們看見了,各首領就把自己的杖拿去。

10耶和華吩咐摩西說:「把亞倫的杖還放在法櫃前,給這些背叛之子留作記號。這樣,你就使他們向我發的怨言止息,免得他們死亡。」

11摩西就這樣行。耶和華怎樣吩咐他,他就怎樣行了。

12以色列人對摩西說:「我們死啦!我們滅亡啦!都滅亡啦!

13凡挨近耶和華帳幕的是必死的。我們都要死亡嗎?」

延伸經文 · 民17:1–13 · 8 段

民數記 第 18 章

1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和你的兒子,並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

2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使他們與你聯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兒子,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

3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並守全帳幕,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

4他們要與你聯合,也要看守會幕,辦理帳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

5你們要看守聖所和壇,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

6我已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揀選出來歸耶和華,是給你們為賞賜的,為要辦理會幕的事。

7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你們要這樣供職;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

8耶和華曉諭亞倫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

9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

10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當以此物為聖。

11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

12凡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

13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

14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

15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只是人頭生的,總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

16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按聖所的平,用銀子五舍客勒贖出來(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17只是頭生的牛,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必不可贖,都是聖的,要把牠的血灑在壇上,把牠的脂油焚燒,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18牠的肉必歸你,像被搖的胸、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

19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鹽就是不廢壞的意思)。」

20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

21「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

22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罪而死。

23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24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25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26「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

27這舉祭要算為你們場上的穀,又如滿酒醡的酒。

28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從這十分之一中,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

29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要從其中將至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獻給耶和華為舉祭。

30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這就算為你們場上的糧,又如酒醡的酒。

31你們和你們家屬隨處可以吃;這原是你們的賞賜,是酬你們在會幕裡辦事的勞。

32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就不致因這物擔罪。你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的聖物,免得死亡。」

延伸經文 · 民18:1–32 · 2 段

民數記 第 19 章

1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2「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

3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

4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

5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

6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

7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可以進營。

8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

9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做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

10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為永遠的定例。」

11「摸了人死屍的,就必七天不潔淨。

12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污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

13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污穢還在他身上。

14「人死在帳棚裡的條例乃是這樣:凡進那帳棚的,和一切在帳棚裡的,都必七天不潔淨。

15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沒有紮上蓋的,也是不潔淨。

16無論何人在田野裡摸了被刀殺的,或是屍首,或是人的骨頭,或是墳墓,就要七天不潔淨。

17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裡,倒上活水。

18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帳棚上,和一切器皿並帳棚內的眾人身上,又灑在摸了骨頭,或摸了被殺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墳墓的那人身上。

19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潔淨了。

20「但那污穢而不潔淨自己的,要將他從會中剪除,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

21這要給你們作為永遠的定例。並且那灑除污穢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除污穢水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2不潔淨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潔淨;摸了這物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

延伸經文 · 民19:1–22 · 3 段

摘要

民數記17至19章記載神透過亞倫發芽的杖,確認祂對祭司職分的揀選,平息百姓的怨言。隨後神詳細規定祭司與利未人的職責和供應——祭司專責聖所事務,利未人協助會幕服事,以十分之一和各樣祭物為他們的產業,因耶和華自己就是他們的分。第19章設立紅母牛除污穢的條例,凡接觸死屍者須經特定潔淨程序,方可重回群體敬拜,顯明神對聖潔的嚴格要求。

反思問題

  1. 神用發芽的杖來確認祂的揀選,你是否曾在某些處境中經歷神清楚的印證?這如何幫助你在事奉中更加確信自己的呼召?
  2. 利未人以神為產業而非擁有土地,這對你理解安全感與供應的來源有什麼啟發?你是否願意在物質上更多信靠神的預備?
  3. 紅母牛潔淨禮強調接觸不潔之物後必須主動尋求潔淨,在日常生活中你如何辨識並處理那些使你靈性沾染污穢的事物?

新約可十1~31

馬可福音 第 10 章

1耶穌從那裡起身,來到猶太的境界並約旦河外。眾人又聚集到他那裡,他又照常教訓他們。

2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

3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

4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

5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

6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 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7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8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9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10到了屋裡,門徒就問他這事。

11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

12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延伸經文 · 可10:1–12 · 1 段

13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摸他們,門徒便責備那些人。

14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 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5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 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16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

17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8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19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20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1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2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23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24門徒希奇他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25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

26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7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 神卻不然,因為 神凡事都能。」

28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

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

30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31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延伸經文 · 可10:13–52 · 6 段

摘要

馬可福音第10章記載耶穌論及婚姻的神聖本質,指出神從起初設立婚姻為一體的盟約,人不可隨意分開。接著耶穌歡迎小孩子,教導進入神國需要像孩童般單純信靠。面對富有的青年人,耶穌指出財富可能成為跟從神的攔阻,但在神凡事都能;凡為福音撇下一切的,今世與來世都必得豐盛回報。

反思問題

  1. 耶穌說進神的國要像小孩子,你認為自己在信仰中是否仍保有孩童般的信靠與謙卑,還是漸漸變得倚賴自己的能力和經驗?
  2. 那位富有的青年人憂愁離去,什麼是你生命中最難放手卻可能攔阻你全心跟從主的事物?
  3. 耶穌應許為福音撇下的人必得百倍回報並受逼迫,你如何看待跟隨基督所帶來的代價與祝福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