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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週四

舊約 民三五1~三六13 · 新約 可十五1~15

第 71 / 365 天 · 約 6 分鐘

舊約民三五1~三六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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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第 35 章

1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曉諭摩西說:

2「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

3這城邑要歸他們居住,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牛羊和各樣的牲畜,又可以安置他們的財物。

4你們給利未人的郊野,要從城根起,四圍往外量一千肘。

5另外東量二千肘,南量二千肘,西量二千肘,北量二千肘,為邊界,城在當中;這要歸他們作城邑的郊野。

6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其中當有六座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

7你們要給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連城帶郊野都要給他們。

8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業從中要把些城邑給利未人;人多的就多給,人少的就少給;各支派要按所承受為業之地把城邑給利未人。」

9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0「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旦河,進了迦南地,

11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

12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13你們所分出來的城,要作六座逃城。

14在約旦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15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

16「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7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8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9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

20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於死,

21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於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殺人的;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

22「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23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

24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

25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

26但誤殺人的,無論甚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27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

28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29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30「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31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32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

33這樣,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原文是贖)。

34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延伸經文 · 民35:1–34 · 5 段

民數記 第 36 章

1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說:

2「耶和華曾吩咐我主拈鬮分地給以色列人為業,我主也受了耶和華的吩咐將我們兄弟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眾女兒。

3她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

4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這女兒的產業就必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

5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

6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她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

7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

8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

9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

10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

11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他們伯叔的兒子。

12她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她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

13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

延伸經文 · 民36:1–13 · 4 段

摘要

神吩咐以色列人從所得之地撥出四十八座城給利未人居住,其中六座為逃城,供誤殺人者避難,直到大祭司死後方可歸回本地。經文詳細區分故意殺人與誤殺,強調公義審判與保護無辜,並警告流無辜人的血會污穢全地。第三十六章則處理西羅非哈女兒的產業問題,規定承產業的女子須嫁同支派之人,以確保各支派的產業不致流失,眾女兒順服遵行。

反思問題

  1. 神設立逃城保護誤殺者免受報復,這反映神怎樣的性情?在你的生活中,是否有需要分辨『公義』與『報復』的處境?
  2. 利未人分散在各支派中、沒有自己的大片產業,卻以事奉神為業。這對你思考個人的職業、財富與服事之間的關係有何啟發?
  3. 西羅非哈的女兒們願意順服神的吩咐嫁入同宗支派,在個人意願與群體利益之間取得平衡。你在生活中如何面對個人自由與信仰群體責任之間的張力?

新約可十五1~15

馬可福音 第 15 章

1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

2彼拉多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3祭司長告他許多的事。

4彼拉多又問他說:「你看,他們告你這麼多的事,你甚麼都不回答嗎?」

5耶穌仍不回答,以致彼拉多覺得希奇。

延伸經文 · 可15:1–5 · 4 段

6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7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做亂的時候,曾殺過人。

8眾人上去求巡撫,照常例給他們辦。

9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

10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

延伸經文 · 可15:6–10 · 2 段

11只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

12彼拉多又說:「那麼樣,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他呢?」

13他們又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延伸經文 · 可15:11–13 · 6 段

14彼拉多說:「為甚麼呢?他做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地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15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延伸經文 · 可15:13–15 · 4 段

摘要

耶穌被祭司長交給彼拉多受審,彼拉多明知耶穌無罪,卻因群眾壓力釋放巴拉巴、將耶穌交付十字架。兵丁戲弄耶穌,給他穿紫袍、戴荊棘冠冕,又將他釘在十字架上。耶穌在十架上大聲呼喊『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後斷氣,殿裡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百夫長宣告他真是神的兒子。亞利馬太的約瑟放膽向彼拉多求取耶穌身體,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磐石墳墓中。

反思問題

  1. 彼拉多明知耶穌無罪,卻屈從群眾壓力做出不公義的決定。你是否曾因他人的壓力而妥協了你所知道正確的事?從中學到什麼?
  2. 耶穌在十字架上喊出『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經歷了與父神隔絕的痛苦。當你在生命低谷中感覺神似乎沉默或遠離時,這段經文如何給你安慰或力量?
  3. 亞利馬太的約瑟在眾人懼怕時放膽站出來服事耶穌的身體。在你的信仰生活中,有哪些時刻需要你放膽表明立場或付出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