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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週四

舊約 申十四1~十六21 · 新約 路二21~52

第 78 / 365 天 · 約 9 分鐘

舊約申十四1~十六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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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第 14 章

1「你們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

2因為你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3「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4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綿羊、山羊、

5鹿、羚羊、麃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

6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7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兔子、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8豬─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9「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10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是與你們不潔淨。

11「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

12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13鸇、小鷹、鷂鷹與其類,

14烏鴉與其類,

15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

16鴞鳥、貓頭鷹、角鴟、

17鵜鶘、禿鵰、鸕鶿、

18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

19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與你們不潔淨,都不可吃。

20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

21「凡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吃,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22「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

23又要把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

24當耶和華─你 神賜福與你的時候,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那路也太長,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裡去,

25你就可以換成銀子,將銀子包起來,拿在手中,往耶和華─你 神所要選擇的地方去。

26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 神的面前吃喝快樂。

延伸經文 · 申14:1–26 · 4 段

27「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

28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

29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 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申命記 第 15 章

1「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2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

3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借給你弟兄,無論是甚麼,你要鬆手豁免了。

4–5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與你。)

6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必照他所應許你的賜福與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致向他們借貸;你必管轄許多國民,他們卻不能管轄你。

7「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

8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

9你要謹慎,不可心裡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甚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於你了。

10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 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

11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

12「你弟兄中,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

13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

14要從你羊群、禾場、酒醡之中多多地給他;耶和華─你的 神怎樣賜福與你,你也要照樣給他。

15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 神將你救贖;因此,我今日吩咐你這件事。

16他若對你說:『我不願意離開你』,是因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裡很好,

17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為你的奴僕了。你待婢女也要這樣。

18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以為難事,因他服事你六年,較比雇工的工價多加一倍了。耶和華─你的 神就必在你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19「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凡是公的,都要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你的 神。牛群中頭生的,不可用牠耕地;羊群中頭生的,不可剪毛。

20這頭生的,你和你的家屬,每年要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吃。

21這頭生的若有甚麼殘疾,就如瘸腿的、瞎眼的,無論有甚麼惡殘疾,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

22可以在你城裡吃;潔淨人與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

23只是不可吃牠的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申命記 第 16 章

1「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 神守逾越節,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

2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從牛群羊群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

3你吃這祭牲,不可吃有酵的餅;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記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

4在你四境之內,七日不可見麵酵,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5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

6只當在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

7當在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了吃(烤:或譯煮),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

8你要吃無酵餅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 神守嚴肅會,不可做工。」

9「你要計算七七日: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時算起,共計七七日。

10你要照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福,手裡拿著甘心祭,獻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守七七節。

11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歡樂。

12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你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

13「你把禾場的穀、酒醡的酒收藏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

14守節的時候,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歡樂。

15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你當向耶和華─你的 神守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你 神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你就非常地歡樂。

16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卻不可空手朝見。

17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

延伸經文 · 申16:1–17 · 5 段

18「你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

19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20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

21「你為耶和華─你的 神築壇,不可在壇旁栽甚麼樹木作為木偶。

摘要

申命記十四至十六章涵蓋三大主題:首先,神透過飲食潔淨條例與十一奉獻的規定,教導以色列民分別為聖的生活方式,並藉著奉獻學習敬畏神。其次,第十五章頒布豁免年與釋放奴僕的律例,要求百姓以慷慨寬厚的心對待窮乏弟兄,記念自己曾在埃及為奴。第三,第十六章吩咐守逾越節、七七節與住棚節,在歡樂中記念神的拯救與賜福,並要求設立公義的審判官,追求至公至義。

反思問題

  1. 神要求以色列民在飲食和奉獻上分別為聖,你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具體的方式來操練『分別為聖』的身分?
  2. 豁免年和釋放奴僕的條例強調對窮乏者的慷慨,當你面對有需要的人時,是否曾因自身利益而猶豫不前?你如何調整心態來回應神的吩咐?
  3. 三大節期的核心是記念神的作為並在祂面前歡樂,你目前的信仰生活中,有什麼方式能幫助你更深地記念神的恩典並活出感恩的喜樂?

新約路二21~52

路加福音 第 2 章

21滿了八天,就給孩子行割禮,與他起名叫耶穌;這就是沒有成胎以前,天使所起的名。

22按摩西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他們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獻與主,

23(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記:「凡頭生的男子必稱聖歸主。」)

24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或用一對斑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

25在耶路撒冷有一個人,名叫西面;這人又公義又虔誠,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又有聖靈在他身上。

26他得了聖靈的啟示,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看見主所立的基督。

27他受了聖靈的感動,進入聖殿,正遇見耶穌的父母抱著孩子進來,要照律法的規矩辦理。

28西面就用手接過他來,稱頌 神說:

29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

30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

31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

32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

33孩子的父母因這論耶穌的話就希奇。

34–35西面給他們祝福,又對孩子的母親馬利亞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

36又有女先知,名叫亞拿,是亞設支派法內力的女兒,年紀已經老邁,從作童女出嫁的時候,同丈夫住了七年就寡居了,

37現在已經八十四歲(或譯:就寡居了八十四年),並不離開聖殿,禁食祈求,晝夜事奉 神。

38正當那時,她進前來稱謝 神,將孩子的事對一切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贖的人講說。

延伸經文 · 路2:21–38 · 2 段
延伸經文 · 路2:4–38 · 3 段

39約瑟和馬利亞照主的律法辦完了一切的事,就回加利利,到自己的城拿撒勒去了。

40孩子漸漸長大,強健起來,充滿智慧,又有 神的恩在他身上。

41每年到逾越節,他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

42當他十二歲的時候,他們按著節期的規矩上去。

43守滿了節期,他們回去,孩童耶穌仍舊在耶路撒冷。他的父母並不知道,

44以為他在同行的人中間,走了一天的路程,就在親族和熟識的人中找他,

45既找不著,就回耶路撒冷去找他。

46過了三天,就遇見他在殿裡,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

47凡聽見他的,都希奇他的聰明和他的應對。

48他父母看見就很希奇。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甚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

49耶穌說:「為甚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或譯: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裡嗎)?」

50他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白。

51他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他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裡。

52耶穌的智慧和身量(或譯:年紀),並 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

延伸經文 · 路2:39–52 · 6 段

摘要

路加福音二章21至52節記述耶穌幼年的三件重要事蹟:行割禮起名、在聖殿被獻給主時得到西面和亞拿的預言性祝福,以及十二歲時在聖殿中與教師對話。西面稱耶穌為照亮外邦人的光和以色列的榮耀,同時預言祂將成為爭議的記號,馬利亞的心也將被刀刺透。耶穌在拿撒勒漸漸長大,順從父母,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祂的心,都一齊增長。

反思問題

  1. 西面和亞拿長年忠心等候神的應許成就,你在等候神回應禱告的過程中,如何持守信心與盼望?
  2. 少年耶穌說『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這句話如何挑戰你在日常優先次序中對神國事務的看重程度?
  3. 馬利亞兩次『把這一切的事存在心裡反覆思想』,面對生活中不明白的處境,你是否願意像她一樣在神面前安靜等候、默想領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