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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 民三五1~三六13 · 新約 可十五1~15

第 71 / 365 天 · 約 6 分鐘

舊約民三五1~三六13

前情提要

上回說到

昨天(33–34 章):摩西把以色列人從埃及的蘭塞出發、一路走到摩押平原的行程一站一站記下來;神吩咐他們進迦南後要趕出當地居民、拆毀偶像,否則那些人要成為他們「眼中的刺,肋下的荊棘」。接著神劃定迦南地的四境,並指派以利亞撒、約書亞和各支派首領來分地。

今天你會讀到

利未人沒有分到一整塊地,各支派要撥出 48 座城和城外的郊野給他們;其中 6 座是「逃城」,讓誤殺人的可以逃去避難、等候審判,律法並仔細分辨故意殺人和誤殺。最後補充西羅非哈女兒們的婚嫁規定,使各支派的產業不致轉移——民數記到此結束。

閱讀小提示

留意 、28:誤殺人的要住在逃城裡,「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才能回家——大祭司的死,成了他得以自由回去的轉折點。

點時代可看說明

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四十年後,來到約旦河東的摩押平原,準備進迦南(傳統年代約主前 1400 年);傳統認為民數記是摩西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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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第 35 章

給利未人的城和郊野

1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摩西說:

2「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居住,也要把這城四圍的給利未人。

3這城邑要歸他們居住,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牛羊和各樣的牲畜,又可以安置他們的財物。

4你們給利未人的郊野,要從城根起,四圍往外量一千。

5另外東量二千肘,南量二千肘,西量二千肘,北量二千肘,為邊界,城在當中;這要歸他們作城邑的郊野。

6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其中當有六座,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

7你們要給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連城帶郊野都要給他們。

8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業從中要把些城邑給利未人;人多的就多給,人少的就少給;各支派要按所承受為業之地把城邑給利未人。」

設立六座逃城

9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0「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旦河,進了迦南地,

11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人的可以逃到那裡。

12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13你們所分出來的城,要作六座逃城。

14在約旦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15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

故意殺人的必被治死

16「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7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8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9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

20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於死,

21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於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殺人的;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

誤殺人的要住在逃城

22「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23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

24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

25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死了。

26但誤殺人的,無論甚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27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

28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29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憑見證定罪,不可收贖價

30「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31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32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

33這樣,你們就不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原文是贖)。

34你們不可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民數記 第 36 章

西羅非哈眾女兒的產業

1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說:

2「耶和華曾吩咐我主拈鬮分地給以色列人為業,我主也受了耶和華的吩咐將我們兄弟的產業分給他的眾女兒。

3她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

4到了以色列人的,這女兒的產業就必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

5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

6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她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

7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

8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

9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

女兒們嫁給同宗的人

10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

11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他們的兒子。

12她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她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

民數記的結語

13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

摘要

神吩咐以色列人從所得之地撥出四十八座城給利未人居住,其中六座為逃城,供誤殺人者避難,直到大祭司死後方可歸回本地。經文詳細區分故意殺人與誤殺,強調公義審判與保護無辜,並警告流無辜人的血會污穢全地。第三十六章則處理西羅非哈女兒的產業問題,規定承產業的女子須嫁同支派之人,以確保各支派的產業不致流失,眾女兒順服遵行。

反思問題

  1. 神設立逃城保護誤殺者免受報復,這反映神怎樣的性情?在你的生活中,是否有需要分辨『公義』與『報復』的處境?
  2. 利未人分散在各支派中、沒有自己的大片產業,卻以事奉神為業。這對你思考個人的職業、財富與服事之間的關係有何啟發?
  3. 西羅非哈的女兒們願意順服神的吩咐嫁入同宗支派,在個人意願與群體利益之間取得平衡。你在生活中如何面對個人自由與信仰群體責任之間的張力?

新約可十五1~15

前情提要

上回說到

昨天():耶穌被帶到大祭司那裡受審,許多假見證卻「各不相合」;大祭司問祂是不是基督,耶穌回答「我是」,就被定為說僭妄話、該死的罪。同一時間,彼得在院子裡三次不認主,雞叫第二遍時想起耶穌的話,就哭了。

今天你會讀到

天一亮,公會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羅馬巡撫彼拉多。彼拉多問祂是不是猶太人的王,又想照節期的慣例釋放祂;但祭司長挑唆群眾,要求釋放殺過人的巴拉巴,並喊著要把耶穌釘十字架。

閱讀小提示

留意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幾乎一句話都不說(),連彼拉多都覺得希奇;再對照巴拉巴:有罪的被釋放,無罪的卻被交出去釘十字架。

點時代可看說明

約主後 30/33 年逾越節期間,耶穌在耶路撒冷受審;彼拉多是羅馬派駐猶太地的巡撫,約主後 26–36 年在任。

馬可福音 第 15 章

公會把耶穌交給彼拉多

1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交給。

彼拉多審問耶穌

2彼拉多問他說:「你是嗎?」耶穌回答說:「。」

3祭司長告他許多的事。

4彼拉多又問他說:「你看,他們告你這麼多的事,你甚麼都不回答嗎?」

5耶穌仍不回答,以致彼拉多覺得。

節期釋放囚犯的慣例

6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7有一個人名叫,和的人一同捆綁。他們做亂的時候,曾殺過人。

8眾人上去求巡撫,照給他們辦。

9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

10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

祭司長挑唆眾人

11只是祭司長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

12彼拉多又說:「那麼樣,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他呢?」

13他們又喊著說:「把他!」

14彼拉多說:「為甚麼呢?他做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地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釋放巴拉巴,交出耶穌

15彼拉多要,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摘要

耶穌被祭司長交給彼拉多受審,彼拉多明知耶穌無罪,卻因群眾壓力釋放巴拉巴、將耶穌交付十字架。兵丁戲弄耶穌,給他穿紫袍、戴荊棘冠冕,又將他釘在十字架上。耶穌在十架上大聲呼喊『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後斷氣,殿裡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百夫長宣告他真是神的兒子。亞利馬太的約瑟放膽向彼拉多求取耶穌身體,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磐石墳墓中。

反思問題

  1. 彼拉多明知耶穌無罪,卻屈從群眾壓力做出不公義的決定。你是否曾因他人的壓力而妥協了你所知道正確的事?從中學到什麼?
  2. 耶穌在十字架上喊出『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經歷了與父神隔絕的痛苦。當你在生命低谷中感覺神似乎沉默或遠離時,這段經文如何給你安慰或力量?
  3. 亞利馬太的約瑟在眾人懼怕時放膽站出來服事耶穌的身體。在你的信仰生活中,有哪些時刻需要你放膽表明立場或付出行動?